意识是特殊的物质——人脑的机能。意识是人脑对客观世界的主观映象。
意识所反映的内容是客观的,形式则是主观的。由于意识的形式是主观的,它的反映就必然带有特定个人或主体的主观色彩。个人的经验、社会地位、动机、兴趣和情绪乃至知识文化背景的不同,都会使人之间的反映表现出差异来。意识的内容是客观的。意识对客观存在的反映只能是近似的反映,有时甚至是歪曲的反映。然而,任何一种反映,不管是近似的还是歪曲的反映,都是对于客观世界的反映;任何一种意识,即使是最荒唐的意识,也总具有它的客观原型。
意识与人工智能的关系
首先,人工智能是研究用机器模拟和扩展人的智能的科学。它撇开了人脑的内在结构和意识的社会性,而只是把人脑作为一种信息处理的过程,包括信息的接收、记忆、分析、控制和输出五部分。现代科学技术用相应的部件来完成着五个过程,就构成了人工智能或电脑。人工智能可以代替人的某些脑力劳动,甚至可以超过人的部分思维能力,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,它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。
其次,人工智能和人类自然智能有着本质的差别:第一,人工智能不具备人的全部意识形式。人工智能属无意识的机械的物理过程,而人的意识活动却主要是生理的和心理的过程。
第二,人工智能没有社会性。而意识是社会的产物,意识活动要考虑社会后果。
第三,人工智能不具有人的主观能动性,而意识具有主观能动性。智能机器的自动性是受命于人的,是人的主观能动性的表现。
最后,有助于理解人工智能出现的意义。人工智能的出现不仅解放了人的智力,而且为研究人脑的意识活动提供了新的方法和途径。它说明了人的意识活动不管多么复杂,都是以客观物质过程为基础的,而不是什么神秘的超物质的东西,人们完全可以用自然科学的精确方法来加以研究和模拟,它进一步证实了辩证唯物主义意识论的科学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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